为推动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10月中下旬,生态环境部继续派出16个专业组,深入开展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工作。各工作组严格落实“问题、时间、区域、对象、措施”五个精准要求,围绕钢铁、焦化、石化化工、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紧盯排污许可、治污设施、达标排放、自动监测等关键环节,既在“督”上下功夫,又在“帮”上做文章。同时,持续跟踪前期发现问题整改进展,组织开展整改“回头看”核查,推动地方逐条逐项整改到位,切实做好监督帮扶“后半篇文章”。在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发现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为充分发挥警示作用,现公开山西省吕梁市川东水泥有限公司、忻州市河曲县正太碳素厂、运城市康瑞建材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华鼎铜业发展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天和碳化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葫芦岛市鑫宏达碳素制品有限公司,山东省淄博市旭佳化工有限公司、滨州市辰星耐磨材料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艾米克特种陶瓷有限公司、洛阳市新安县俊盈钙业有限公司、许昌市禹州科达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焦作市温县恒晖实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典型问题。
一、吕梁市山西川东水泥有限公司拒不整改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
山西川东水泥有限公司位于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田家会街道,主要从事水泥熟料加工。9月16日,工作组检查发现该企业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十分突出,并交办要求整改。10月23日,工作组开展“回头看”发现,该公司拒不整改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生产工序多处粉尘跑冒依然严重,锟压机铁渣排口粉尘直排,严重污染大气环境。
二、忻州市河曲县正太碳素厂未按要求配套污染防治设施
河曲县正太碳素厂位于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楼子营镇高峁村,主要从事碳素制造和销售。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沥青煅烧炉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安装除尘、脱硫、脱硝设施,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直接高空排放,污染环境。
三、运城市山西康瑞建材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
山西康瑞建材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山西省运城市万荣县荣河镇,主要从事建工建材用化学助剂生产。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燃煤回转窑正在运行,回转窑烟气配套的SNCR脱硝设施未通电,且脱硝液储罐内没有脱硝剂(尿素),回转窑废气未经脱硝处理直接排放,污染外环境。
四、包头市包头华鼎铜业发展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
包头华鼎铜业发展有限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主要从事铜矿及其附属产品冶炼。排污许可证要求电解废气经酸雾吸收塔净化后排放,处理工艺为酸碱中和。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电解工段正在生产,酸雾吸收塔引风机正在运行,但碱喷淋泵未运行,电解废气未经有效处理直接外排,污染环境。
五、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天和碳化有限责任公司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
兴和县天和碳化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主要从事石墨电极生产。该公司排污许可证要求石墨化工段产生的废气需经旋风降尘冷却器一体机+两级单碱脱硫处理后排放。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石墨化工段正在生产,配套的两级单碱脱硫设施中的一级脱硫塔未运行。第三方监测公司对该公司石墨化工段外排废气进行监测,结果显示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1288mg/m3,超出排污许可证规定的550mg/m3排放限值。
六、葫芦岛鑫宏达碳素制品有限公司通过旁路排放大气污染物
葫芦岛鑫宏达碳素制品有限公司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红螺舰镇,主要从事石油焦生产,建有煅烧炉3台。检查发现,煅烧炉废气收集管道上设置旁路挡板并处于开启状态,部分煅烧炉废气未经过脱硫处理,通过旁路烟囱直排,污染外环境。
七、淄博市淄博旭佳化工有限公司通过应急排放通道排放大气污染物
淄博旭佳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精细化工园,主要从事苯酚生产制造。现场检查发现,企业正常生产,但处理含VOCs工艺废气的蓄热焚烧(RTO)设施停炉未使用,应急阀门开启,部分废气未经处理,通过RTO应急排放通道排放,污染大气环境。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在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八、滨州市山东辰星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山东辰星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辛店乡,主要从事金属铸造,建有两台步进式烧结机。按照环评批复要求,烧结工序的含硫废气应在烧结机头段全部收集并经脱硫处理后排放。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落实环评批复要求,擅自调整生产工艺,致使大量含硫废气未经脱硫处理,通过机尾冷却段烟囱直接排放。现场监测烧结机尾冷却段烟囱烟气,二氧化硫浓度达779.5mg/m3,远超35mg/m3的排污许可限值。
九、郑州市河南艾米克特种陶瓷有限公司自动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
河南艾米克特种陶瓷有限公司位于郑州市巩义市,主要从事特种陶瓷生产销售。该公司建有两条辊道窑、一条实验用梭式窑。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未按规范要求定期维护,采样探头被白色物质严重堵塞。现场通入100mg/m3的氮氧化物标准气体进行测试,显示结果仅为27.23mg/m3,远超《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示值误差不超过±2.5%的要求,自动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
十、洛阳市新安县俊盈钙业有限公司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
新安县俊盈钙业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铁门镇沟头村,主要从事石灰和石膏制造,建有一座石灰窑,配套建设布袋除尘器与脱硫设施。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石灰窑正在生产,但配套的除尘和脱硫设施均未运行,生产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污染大气环境。
十一、许昌市禹州市科达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
禹州市科达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浅井镇,主要从事耐火材料制造。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隧道窑炉废气配套的脱硫及除尘设施均未运行,脱硫喷淋液pH值呈强酸性,不符合操作规程要求,烟气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放,污染大气环境。
十二、焦作市温县恒晖实业有限公司生产废气无组织排放
温县恒晖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焦作市温县产业集聚区滨河路中段,主要从事含镍废渣再生利用。该公司熔炼工序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配备有重力+布袋除尘+双碱法脱硫处理设施。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但熔炼废气收集不到位,大量熔炼废气无组织排放,污染外环境。
转自:生态环境部官网